冲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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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之间
该事件简述
网民在SNS网络平台上曝料,她们和女朋友复试了同一间子公司,接到offer后,下定决心下班时装作彼此之间不重新认识。
聘用当日,她们傍晚一同吃了早饭,并买了甜品。下午下班时,被女副组长查问,是不是两对。当日早上被通告,完结实习期。原告很困惑,子公司吗很在意恋人一同聘用吗?
网民轩然大波
对子公司作法,许多网民指出民营企业疑虑要说,服务部绯闻多多少少会负面影响组织工作。
有些网民表示她们子公司不禁止服务部恋爱,但出于组织工作需求,会考虑调岗。
还有网民觉得,子公司作法欠妥,并称服务部绯闻现象很普遍。
那么,
■用人单位可以规定禁止服务部绯闻吗?
■民营企业可以对婚恋双方中的一方调动岗位吗?
■如果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呢?
用人单位可以规定禁止服务部绯闻吗?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因此,单位规章制度中关于“员工之间禁止恋爱、结婚,违反者子公司有权……”的类似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故该规章制度内容无效。
民营企业可以对婚恋双方中的
一方调动岗位吗?
可以,但应充分举证!
子公司可根据组织工作需要变动组织工作岗位,但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对调岗的合理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子公司财务部内会计与出纳恋爱,调岗就具有合理性。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调整组织工作内容与工资报酬的有关条件,原告可按约定履行。劳动合同中虽有组织工作内容和报酬调整的约定,但调整的条件和指向不明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调整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证明调整合理性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撤销用人单位的调整下定决心。”
如果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呢?
应按规定支付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因此,用人单位要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八十七条的规定,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
关于服务部绯闻,你怎么看?
一同来做个小调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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