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顾问标识符:600359 投资顾问全称:新农开发 报告书序号:2023-039
内蒙古内蒙林业综合开发股权有限控股公司公司有关控股公司子控股公司公司接到余下征税价款的报告书
本控股公司公司常务监事会及全体人员常务董事确保本报告书文本不存在任何人不实记述、误导性申辩或是关键性申辩,并对其文本的准确性、准确度和准确度分担部分及控股股东。
一、此次事宜简述
●2022年3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宅征税管理工作服务部与内蒙古内蒙河现代林业股权有限控股公司公司(下列全称“巴河现代林业控股公司公司”)签定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集体土树上有关金融资产征税补偿金合同书》(下列全称“协定”),需征税巴河现代林业控股公司公司果树树上有关革质,补偿金投资数额为港币24,633,705.11元。协定签定合同,征税价款于2022年6月30近日缴付12,000,000.00元;2023年6月30近日缴付6,316,852.61元;2024年6月30近日缴付6,316,852.50元。
2022年6月15日,巴河现代林业控股公司公司接到12,000,000.00元部份征税价款,参见控股公司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刊载在《中国鸣志电器》、《上海鸣志电器》及上海投资顾问交易所中文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 内蒙古内蒙林业综合开发股权有限控股公司公司有关控股公司子控股公司公司签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集体土树上有关金融资产征税补偿金合同书》并接到部份征税价款的报告书》(报告书序号:2022-033)。
2023年6月8日,巴河现代林业控股公司公司接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宅征税管理工作服务部缴付的12,633,705.11元征税价款,截止此次报告书日,总计接到征税价款港币24,633,705.11元,此次农地征税项目的价款已全部到账。
二、此次征税补偿金对控股公司公司的负面影响
控股公司公司将依照《企业财务报告》等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前述征税价款进行适当的财务会计处置,预计该事宜对控股公司公司2023本年度税后利润率的负面影响为港币126,337.05元,具体内容数额以财务注册会计师房产公司审计工作结果为依据。 欲了解各阶层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电魂网络报告书。
内蒙古塔里木林业综合开发股权有限控股公司公司常务监事会
2023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