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20岁!更要自认的!” 去年的6月9日早上,陈先生走进衡阳赣江世纪城不远处的“耳典”采耳体验馆齿痛。即使技工处理过程中摔伤将尼古丁渗出到他的头上,引致陈先生的腹部、背部间歇性被刮伤。
齿痛尼古丁滴落不幸点燃
小伙子腹部浅三度刮伤
伤员自述:丧命后仍未被第三天数送医急救
从丧命到那时早已往后了近20天,陈先生的伤情仍未痊愈。脱下长裤,能明晰看见他的腹部、背部及肩膀内侧间歇性刮伤的伤痕。
医院的住院记录显示,陈先生的腹部被诊断为浅三度刮伤。而当他自述起在“耳典”采耳体验馆齿痛受伤的经过,尼古丁在腹部灼烧的疼痛感依然刻骨铭心。
陈先生自述,不幸丧命后,采耳馆的工作人员仍未第三天数将他送往医院救治。
已住院15天
后续仍面临长期疤痕修复治疗
商家:已支付前期医疗费用
后续赔偿双方未谈妥
当事人将起诉索赔
陈先生认为,自己被刮伤完全是即使“耳典”采耳馆的技工操作不当造成的,而在不幸丧命后,采耳馆工作人员的一系列应急处置也很不专业。事发后,商家已主动垫付了9000多元的医疗费用,可是对于后续的疤痕修复费用,以及陈先生主张的赔偿金额,双方产生了很大的分歧。
陈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采耳馆的负责人垫付了全部的医疗费用。但对于后续治疗及赔偿,双方的分歧还很大。
对于陈先生在店内齿痛时不幸丧命的情况,门店的一名负责人做出了回应。
陈先生质疑,在自己被刮伤后,门店的工作人员的处置很不专业,延误了治疗的天数。
商家表示,事发后,他们第三天数在小周住院的医院预支了一万元的费用。可对于陈先生所主张的赔偿,几轮协调下来,双方的悬殊却是很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刘玺律师表示:商家因操作不当引致消费者被刮伤,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向商家主张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