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今人工智能(AI)技术的发展可谓是如火如荼,任何应用技术都会对人类和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它在推动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在人工智能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因此,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伦理道德方面的研究并寻求相关的应对策略迫在眉睫。本文先对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概述,接着分析了全球互联网大背景下的人工智能技术在伦理方面造成的问题及其原因,最后结合当前国内外AI技术发展在伦理相关问题方面的处理实践,提出AI技术发展所造成的一些代表性伦理问题的应对策略,实现AI技术在伦理的规范下稳定发展。
关键词: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应对策略
人工智能技术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现在已经有了数十年的发展与壮大历程,任何新技术的产生与发展都会伴随着表面上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潜在的伦理问题。近些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在科研人员前仆后继的努力下取得了许多可观的颠覆性成果,在产生这些成果的过程以及成果的运用中,始终离不开伦理的规范与引导,否则会给人类社会带来无法承担且不可弥补的灾难。如果把科学技术视为一辆正在行驶的列车,科技伦理就是指引列车前行,用以保证科技研发与应用的方向正确的路标。对新兴技术伦理的研究,一方面要对新技术的发展应用予以规范,另一方面又要保护和促进“负责任的研究”[[1]]。人工智能技术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的便利是有目共睹的、不可忽略的。首先,从扫地机器人到智能驾驶,从智慧家居到智慧城市,人工智能技术无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尤其是高风险、重劳力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完全可以取代人力,从而实现安全与高效的工作环境。其次,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人工智能逐渐向艺术等创造性邻域发展,比如AlphaGo和虚拟人物“华智冰”的产生。人工智能技术在当今社会各个领域的运用可谓是遍地开花。人工智能在为人类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许多的潜在风险和伦理问题。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可能会面临人工智能取代人类活动的威胁,从伦理的角度来规范和引导人工智能的发展从而保持人类的主体地位是比较符合当今人类社会的发展需求的。
一、人工智能技术概述
人工智能一词泛指应用技术来执行类似于人类认知功能的任务,通常被定义为“机器或计算机模仿人类行为的能力”。人工智能通常涉及计算机系统理论和开发,这些计算机系统可以执行通常需要人类智能才能完成的任务,例如视觉效果感知、语音检测识别、决策和语言之间的解释。AI研究的创始人之一约翰·麦卡锡曾将这个领域定义为让计算机做一些事情,而这些事情如果由人来完成,不会涉及智能。虽然上面的人工智能定义提供了该术语含义的一般概述,但没有统一的人工智能定义。在实践中,AI被用作一个总括性术语,涵盖了广泛的不同技术和应用,其中包括ML(机器学习)、NLP(自然语言处理)、CV(计算机视觉)和RPA (机器人流程自动化)等。机器学习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领域,它使用算法来处理大量数据并从中学习。与传统的基于规则的编程不同,ML 模型从输入数据中学习以进行预测或识别有意义的模式,而无需明确编程来这样做。ML 模型有不同类型,具体取决于它们的预期功能和结构。自然语言处理是一种人工智能形式,它使机器能够读取或识别文本和语音,从中提取有价值的内容,并将信息转换为所需的输出格式,例如文本或语音。计算机视觉主要致力于使计算机能够以与人类视觉相同或类似的方式查看图像、识别图像以及处理图像,然后提供适当的输出。CV 应用程序经常会使用 ML 模型来解释它“看到”的内容并做出预测或决定。基于 CV 的应用程序示例包括面部识别、指纹识别、光学字符识别和其他用于验证用户身份的生物识别工具。机器人流程自动化是指使用与其他应用程序交互的预编程软件工具来自动化劳动密集型任务,从而提高准确性、速度并节省成本。一些市场参与者不认为 RPA 是人工智能的一种形式,因为它的重点是以更类似于基于规则的系统的方式实现流程自动化。
二、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引发的伦理问题及原因
人工智能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极大的便利的同时,也给人类留下了许多的伦理问题。不过,不管人工智能技术给人类带来了怎样的益处或害处, 但是人工智能技术的伦理问题却是无法掩盖的事实[[2]]。目前AI技术涉及到伦理问题的很多方面,本文主要讲述AI技术发展在人权伦理、责任伦理以及环境伦理等方面的问题。
(一)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引发的人权伦理问题
人权是我们国家公民的最基本权力,保障人权是发展新兴技术必须考虑的一点,科技的发展只有站在人权的基础上才会被认可。人权伦理主要体现在人的主观能动性,人权伦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尊重人的生命价值和尊严,二是尊重人的自由和平等,三是注重民主与互爱精神,四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人工智能可以探索和模拟人类的思想和行为,机器人的功能越来越复杂,甚至还拥有自己的情感。那么,随着人工智能科学的发展,不难推测会出现很多与人类更相似的产品。当AI进化到和人类似的时候,AI这一本体是否拥有人权?如果有,这些权利由谁来规范?如何让人工智能忠实的服务人类而不是在未来统治人类?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找到问题的根源所在。
从早期的代替人类进行简单重复工作的机器人到现在具有人类思维学习能力的虚拟人,这一发展过程中,我们应该考虑的是人性是人类所唯一拥有的一种特性,不管其他任何形式的产物再如何智能也绝不能让人类产生的产物去拥有或者超越人性,究其根源即为人权问题。不同的是还有一种相反观点赋予我们的智能产品一些基本人权。该观点认为,即使是再智能的产品也是由人类设计的,既然我们的技术能够做到如此先进,那我们也可以设计出符合特定伦理法则的产品。一般来说,对于AI技术下的机器人的人权问题,综合考虑下来制定相关的伦理制度去规范和引导是符合发展需要的,在整个的发展过程中应该本着为人服务、造福于人的原则。
(二)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带来的责任伦理问题
世界上第一个机器人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到现在已经过去几十年了,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在世界各地逐步成熟了起来,在各个领域的应用也是百花齐放。例如从“深蓝”到AlphaGo再到AlphaGo Zero,无不体现着当时人工智能技术的水平。最近的当属清华大学及相关团队研发的虚拟人“华智冰”,可以说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具有超乎人类的学习记忆能力。当然人工智能技术下的机器人应当拥有“高智能”,应当有学习功能、并可以“自学成才”,那么在可预见的未来,这些机器人还是不是它出生时的它呢,它会不会像人一样根据自己的想法“自作主张”?
事实上,人类以后会不会受机器人的约束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人类创造了智能人,那么当这些智能人给人类社会造成一些不可挽回的损失之后,这份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比如,运用于医疗行业的专家系统如果出现医疗事故时,甚至于机器人之间互相伤害或机器人伤害人类时,这些责任应该由机器人本身或是制造机器人的研究人员亦或是机器人使用者来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他们应该都负什么样的责任……关于责任伦理问题的讨论在社会上进行得热火朝天。
责任伦理强调对现在、未来和子孙后代的责任。大部分人对我们人类自身的智慧和创造性让自己或者后几代人受益而不危及后代的进步是持否定看法的。随着AI技术的飞速发
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不可逆的,其效果是改天换地的,其带来的灾难也可以是惊天动地的,所以我们人类必须在一定的规范下进行科学技术的发展,不能随意创造出一些违背伦理道德的产物而使人类陷入窘境。而伦理就是一种规范手段,人工智能技术或者任何一种技术的发展都应在伦理的规范下进行。遵守责任伦理就是对技术发展的高度负责。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所带来的责任伦理问题可大可小,从我们的长远发展来看,必须重视!
(三)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导致的环境伦理问题
技术的发展也会给环境带来相应的问题,有些新技术的发展或多或少会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在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中,我们也应该明确对生态环境的尊重与保护。事实上,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所带来的环境伦理问题越来越严重,虽然世界上许多国
任何实质性产品都会对自然资源进行利用和消耗,人工智能技术也无法摆脱它的自然属性。以智能穿戴设备为例,不管如何智能,既然是穿戴设备,那它必须用一些特殊材料去制作完成,而这些制作材料大部分都需要科研人员进行成千上万种测试才能正式投入,而这些材料大部分都是来自大自然的馈赠。因此,在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的大背景下,不可避免的会对大自然资源产生压榨效果,如果不加以约束和规范,可能会对本就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更加险峻,对我们所追求的资源可持续化、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环境伦理理论形成挑战,从而威胁到人类自身的发展。
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各行各业产品的更新迭代,从智慧实验室的各种智能设施到智能家居的花样百出的智能产品再到智慧城市,无不充斥着各种稀奇古怪的淘汰品。而这些被淘汰的技术产品的制作材料大部分都是经过各种人工合成的金属或非金属材质,其成分如果暴露在大自然,大自然是很难对其进行分解的,如此便加重了大自然的负担,从而造成生态系统的奔溃,继而只能由人类自身来承担恶果。
(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产生伦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的四次技术革命,没有哪一次能比得上第四次技术革命也就是人工智能发展迅速,也许未来的技术革命会越来越快。在如今的人工智能时代,简单重复和复杂高风险的工作会慢慢被人工智能产物所代替代。而由技术发展所产生的各种伦理问题也是必然的。下面从技术本身局限性、智能伦理理论、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以及包括开发人员在内的公众本身道德伦理素质和文化素养来进行AI技术造成伦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1. AI技术本身的局限性
归根到底,人工智能技术也只不过是我们人类思维的结晶,不管被设计得如何高智能,他们也不过何向前向深处发展,而忽略了如何去制约或者终止(当然销毁是最终手段)人工智能产物的技术,如果发生操作失误,那么便无法及时止损。因此,AI技术本身的局限性是产生伦理问题的内在因素。
2. 智能伦理的理论缺乏
人工智能技术与人类社会的伦理关系不仅仅是智能人和人类本体之间的伦理关系,还包括超越了智能人甚至是人类的最终形态体之间的伦理关系[[3]]。也就是说,它与其它技术产生的伦理问题是不一样的,是无法等同的,不能套用解决某一技术产生的伦理问题的方法。当然,也无法用人与人之间伦理道德去约束人工智能技术产物。因此,人工智能时代的智能伦理的理论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智能伦理的理论接受度远远不及AI技术的普及。
3. 政策及法律法规滞后和不完善
虽然关于AI技术的规范早在该技术发展初期就曾提出所谓的“机器人三大定律”,但对于现在的AI来说显得过于单纯,所谓的三大定律根本适应不了当今和未来的人工智能技术。后来虽然也有其他国家和组织努力制定过相关法规政策,比如,日本的《下一代机器人安全问题指导方针(草案)》,韩国的《机器人道德宪章》等,实际上也不过是对“机器人三大定律”的细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连补充都算不上。事实上,关于人工智能技术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仍较为缺乏,需要我们加快步伐进行完善,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4. 民众道德伦理素质及文化素养欠缺
伦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不在AI技术,而在于从事AI技术研究的科学家自身的伦理文化以及应用AI技术的使用者的伦理信仰。比如将AI技术运用于核试验或者战争中武器开发,又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侵害政府利益、偷窃军事秘密以及诈骗等犯罪活动。这些或多或少的都会给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带来威胁。此外,由于普通人民群众对人工智能技术知之甚少,而人工智能技术又是如此火热,很容易造成群众对该技术发展态度的盲目跟风,造成一些不可避免的舆论。这也可能会导致人工智能技术产生伦理问题。因此,不管是科研人员还是使用者,都要对自身的道德和文化素养有着高层次的追求,从而更好地引导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
三、伦理问题的应对策略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完善,人类是否会被人工智能所统治?每个人都会对此持有自己的想法。我们应该始终以马克思主义的人权伦理为基本原则,将这种原则融入到技术的开发之中、法律法规制定之中以及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去,最大程度的开发出造福于人类的新技术。因此,我们应该重视立法、加强伦理制度建设、提升民众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养[[4]]、参与全球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等。
重视立法。法律是维护国家和个人权力的重要保障,任何新技术只有在法律的约束下才能稳定发展。重视立法既要重视事前立法即加强人工智能技术事故发生前的立法研究,也要重视事后立法即人工智能技术在应用中产生事故之后的立法研究。事前立法可以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在被广泛应用之前做好事故预防和怎忍划分以及明确;事后立法可以将人工智能技术产生的事故进行科学归责、损失挽救。依靠法律来明确责任的划分可以让公众对人工智能技术产品使用放心。
加强伦理道德建设。加强伦理道德建设要求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基本原则, 将智能伦理融入到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当中去,营造良好的智能伦理氛围。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原则。
提升民众的道德素质和文化修养。这个民众当然包括科研人员、决策人员以及消费者,这是一段伟大的、漫长的民族精神强化之路,只有当民众的道德素养和文化修养普遍提升起来,才能不让各种非分之想钻空子。
参与全球人工智能伦理治理。主动参与并倡导举办全球人工智能伦理议题的会议、讨论等,积极推动全球人工智能技术的和谐开发与运用,争取在国际上树立人工智能技术伦理规范发展的中国形象。主动帮助其他落后国家建立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中的伦理规范意识,让中国方案普世化。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凝聚全球共识[[5]]。
综上所述,当今世界,技术发展的优先性已成为一种普遍意识,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也越来越深刻地影响我们的生产生活。但是,任何技术的发展前进都是以人类自身需求的发展为基础的,且不能是以牺牲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以及民众的切身利益为代价的。我们在发展某项技术时,必须充分考虑其可能存在的各种伦理问题,明确该技术的发展方向,技术发展成熟的决定因素往往不在于技术本身的突破,而在于与之相关的伦理道德、是否符合人类自身发展需求等。虽然当前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确实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伦理上和技术性难题,但我们应该坚信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会逐渐解决这些难题,让人工智能技术安全地、稳定地为人类服务。
参考文献:
[[1]] 杨博文,伊彤,江光华.人工智能发展对伦理的挑战及其治理对策[J].科技智囊,2021(01):67-72.
[[2]] 李俊平.人工智能技术的伦理问题及其对策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3.
[[3]] 王天恩.智能伦理:人工智能时代的伦理新视野[J].阅江学刊,2021,13(02):15-24+119-120.
[[4]]焦镜竹.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发展中的人权伦理问题研究[D].延边大学,2017.
[[5]]杨博文,伊彤,江光华.人工智能发展对伦理的挑战及其治理对策[J].科技智囊,2021(01):6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