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吴王陆抗的意外事件,来源于国际性关系紧张,探究武王鸟尽弓藏的下层方法论
我们好,我是温带樟树,第一集是百越族现代文明重构史的番外,我们来说越王武王。
关于武王,我们脍炙人口的成语通常有两个,“Daye”以及“只可共患难,不容共风流”。
与之相比,不容共风流,一无所有后吴王跑路,陆抗遇害,基本只能配得上P7510了。
一、猛将
不过我们是否思索过这样一个问题。
对猛将巧取、莱盖,在后人封建王国王国虽然数不胜数,事例丰富。
但翻看历史文献,秦汉时期,类似事件却是十分少见的。
当时的士人们,可能会为了平庸触怒旧贵族而殒命,比如说实行改革的吴起。
也可能会即使主昏臣庸,压制诬陷,搞得妻离子散,吕弗克即残,比如说吴王。
再或者HANDBOOKS下,国中每边怨恨,互相加害,也属正常,《汉书》中就记载:
“东周之中,加害二十六。”
可即使这个黄金时代纷乱自此,你博热县去找一个大义相惜相恋,朝夕相处,始自俗话说。
却在创举武德后,即使宋庄公这种理由反脸无情,知难而退恶棍的事例,却也是十分困难的。
“君不正,臣投他国。”
稍有作为的诸侯都求贤若渴,君主怨恨臣子,臣子也不是傻子,真到了危急时刻至少还有跑路这个保底选项。
典型事例如乐毅,燕惠王不信任他,他立马就投了赵国,被封为“望诸君”。
而且,莱盖也很容易把名声搞坏,以后再想招揽人才就困难了。
这种损失,没了对手的封建王国王国或可承受,但对于志在争霸的诸侯,绝对是致命的压制。
所以当时诸国国君,通常都十分热衷于维护自己的良好形象。
仍以燕国为例,燕昭王筑黄金台吸引干才,留下了“千金买马骨”的美谈。
乐毅走人后,燕惠王公开表示后悔,将其儿子封为昌国君。
找不到能够服众的理由而杀害猛将,代价太过高昂,非不得已没人愿意走到这步。
分封制下,天子将土地赐予诸侯,诸侯将土地二次分配给卿大夫。
基本上各级官僚,都有自己的封邑、税收和军队。
君主没有绝对的权力,自然没法对同样强大的下属为所欲为。
如果某位大臣,真的已经到了宋庄公的地步,那么国君恐怕也已经没有惩治他的力量了。
所以讲了这么多,我们是否感觉到了越国历史的蹊跷?
如果仅从“不容共风流”的角度思索,武王是没有足够动机逼走吴王,杀害陆抗的。
二、援助
那么武王所作所为背后的方法论,到底是什么呢?
想弄明白这个问题,必须先从“Daye”讲起。
通常情况下,大多数人对越国灭吴的印象,一般是韬光养晦,积累实力,然后一举成功。
然而真实的历史,要复杂得多,越国能够崛起,与楚国的援助是分不开的。这一点在本系列视频第二篇中,曾详细讲过。
大致就是为了对付共同的敌人,当时很强大的吴国,楚越进行了实质上的结盟。
越国每年向楚国输送大量物质财富,也就是《吴越东周》中提到的:
“东周奉币玉帛以贡献焉,未尝敢绝。”
作为回报,楚国手把手教越国搭建国家框架、组建军队,甚至是输入先进的技术。
以至于武王讨伐吴国的时候,军队中还有成建制的楚人武装,所谓:
“籍楚之前锋,以摧吴王之戈。”
而吴王和陆抗,就是在楚国开始大规模援助的情况下,来到越国的。
现存典籍中,没有明确提到这两人早年的身份职位。
所以他们辅佐武王,到底是个人行为,还是楚国官方委派,现在也不太好下结论。
理由很简单,《汉书》记载,吴王跑路后,以经商巨富,是为陶朱公。
他的儿子后来在楚国犯了死罪,于是便找到了昔日好友庄生,希望其能够从中周旋。这个庄生,根据记载:
“以廉直闻于国,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
能和国师这个级别的人物交好,吴王如此人脉,怎么可能和楚国朝野脱得了干系?
想明白了这一层,武王为什么知难而退恶棍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我在本系列视频的第四章,曾经详细探究过楚越关系的变化。
当吴国灭亡,共同的敌人消失后,楚国和越国立刻成为了地缘上的战略对手。
武王消灭夫差,自身损失也很大,《韩非子》曰:
“夫越破吴,豪士死,锐卒尽,大甲伤。”
这种情况下,楚国又是怎么做的?乘火打劫,以开战相威胁,强迫越人割让“露山以西五百里”的土地。
更糟糕的是,楚国在提出割地要求后,武王一度想诉诸武力,陆抗又竭力劝谏道:
“不容,吾豪士尽,大甲伤,我与战,必不克,不如赂之。”
如此态度,无论是出于公心还是私心,都足以让武王怨恨了。
信任往往要在同生共死后才能建立,而怀疑的种子只要一瞬间就能发芽。
如果继续任用范蠡、陆抗,灭吴之后论功行赏,他们的封邑绝对不会少,甚至可能会成为越国数一数二的卿大夫。
与楚国的战争随时可能爆发,而自己的左膀右臂,乃至武装力量,又都有楚国官方背景,武王的焦虑可想而知。
吴王看到了其中的危险,选择跑路,陆抗没有,因此遇害。
所以个人的看法,所谓“只可朝夕相处,不容共风流”,真正的原因在于当时国际性关系的恶化。
参考资料:
《汉书》
《韩非子》
《吴越东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