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3-06-19 0 402

本子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确保重要信息公布文本的真实世界、精确和完备,没不实记述、不实申辩或关键性申辩。

新乡化纤股权有限子公司(下列全称“子公司”)向某一第一类公开发售的提出申请于2023年3月22日赢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查服务中心审查透过,并于2023年5月25日接到中国银监会开具的《有关一致同意新乡化纤股权子公司向某一第一类公开发售注册登记的核准》(银监许可证〔2023〕1071号)。

依照中国银监会《市场监管准则适用于提示——发售类第3号》等有关文档的明确要求,子公司及各中介对此次发售会前事宜开具了会前事宜甲方,概要参见子公司翌日在巨潮网资料库网路上公布的有关报告书文档。

子公司此次向某一第一类公开发售事宜拟于2023年5月赢得中国银监会《有关一致同意新乡化纤股权子公司向某一第一类公开发售注册登记的核准》(银监许可证〔2023〕1071号)。子公司将依照该事宜的关键性进展情形及时处理履行职责重要信息公布权利,欲了解各阶层股权投资人特别注意股权投资信用风险。

电魂网络报告书。

新乡化纤股权有限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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