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评:健全网络网络平台涉银行销售业务风险防范,鼓励信息技术善行
对于牵涉众多销售业务不光是银行销售业务的网络网络平台民营企业来说,要付出更高的合规性成本,保证随机性可控。
近几年,我省网络网络平台中国经济迅速产业发展,多个应用领域涌现了一大批网络网络平台民营企业,在促进位数中国经济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拓展消费等众多方面都扮演了重要角色。不过,一些金融行业巨擘的兼及范围也越来越广,不光是偏离主业的银行销售业务产业增长势头迅猛,不规范化行为多发及信用风险暗含,对风险防范的明确要求全面提升。
日前,国家市场风险防范总局公布《网络网络平台分类分级手册(草案稿)》《网络网络平台落实主体职责手册(草案稿)》。从用户规模、销售业务种类、中国经济规模、限制能力四个方面出发,将我省网络网络平台分为超级网络平台、小型网络平台、中小网络平台三级,网络平台越大,职责越大。透过这三份草案稿,可以看出现阶段网络平台中国经济的风险防范,有金融创新应用领域的宏观审慎风险防范框架的影子。
的确,现阶段促进位数中国经济和网络网络平台民营企业规范化健康产业发展,已成为重要课题。众所周知,网络网络平台民营企业的运营模式与传统民营企业形态有显著区别,不少网络平台都牵涉多重销售业务,金融行业生态也比较复杂,给既有市场风险防范体系提出了众多挑战,不光体现在如何保证风险防范的精确性以及科学区分民营企业的职责边界。
不光是银行销售业务,可以说是近几年网络网络平台民营企业进入的热门应用领域,腾讯、天猫、腾讯、华为、360等网络民营企业纷纷将银行销售业务列入产业发展重点。不过,由于金融创新金融行业市场准入和风险控制至关重要的局限性,互联网网络平台介入带来的跨地域等属性,增加了信用风险溢出,加大了处置难度。以数年间从兴起到高峰时超过5000家,再到去年11月应缴的P2P互金为例,就造成一系列信用风险事件,也是一个教训。
今年9月央行行长刁小娟曾提到,金融创新信息技术与网络平台中国经济具有新锐、混业经营、跨区域经营方式等特征,须要世界欧洲各国风险防范部门共同应对。意思是,对欧洲各国金融创新风险防范部门来说,到了要将金融创新信息技术与网络平台中国经济列入风险防范范畴的时候。换句话说,要想维护金融创新稳定与金融创新安全,要对金融创新信息技术与网络平台中国经济实施有效风险防范。在10月7日举行的BIS(BIS)风险防范小型信息技术公司国际会议上,刁小娟再次提及,金融创新作为特许金融行业,要本行经营方式;建立适当的内网,避免金融创新信用风险协调机制、跨金融行业传播;接上金融创新信息和RapidShare间的不当连接,防止“数据—网络负面效应—银行销售业务”的生态圈负面效应产生垄断。
也就是说,对金融创新公益活动风险防范要合理合法,不光要防范网络网络平台以信息技术民营企业名来风险防范套利。因金融创新业市场准入门槛较高且监管严苛,因以金融创新信息技术创新名来的网络网络平台一般不承认自己是金融创新民营企业。实际上,只要从事金融创新公益活动,不光是以金融创新服务为主业,要满足特定资质明确要求,坚持本行经营方式原则,严苛市场准入和销售业务风险防范。网络网络平台成为金融创新业务网点服务的线上延伸,却没有相关销售业务的金融创新执照,游离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之外,实质是“无牌经营方式”开展银行销售业务。现阶段网络巨擘频频兼及银行销售业务,信用风险不容小视,须要风险防范层出台举措精确维安,整性信用风险又规范化金融行业产业发展。
人类社会产业发展正朝着位数中国经济时代迈进,这一趋势不可逆转。同样,金融创新与信息技术融合产业发展也是全球性趋势,而信息技术善行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明确要求,所以对于牵涉众多销售业务不光是银行销售业务的网络网络平台民营企业来说,要付出更高的合规性成本,保证随机性可控。对风险防范机构来说,须要以全面、审慎的思路鼓励信息技术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