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新材料龙头混合基金2023年1月16日公开发售,募集规模上限50亿元

2023-01-15 0 1,098

2023年1月6日,光大公募基金正式发布光大新材料行业龙头优选发动式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公募基金公募基金交易额发行报告书。

光大新材料行业龙头优选发动式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公募基金(下列全称“本公募基金”)已获银监会2022年12月13日银监许可证[2022]3110第三章准许注册注册登记。

本公募基金的公募基金管理工作人及注册登记政府机构为光大公募基金管理工作股权有限子公司(下列全称“本子公司”),公募基金受托人为光大银行股权股权有限子公司。

本公募基金的募资第一类为合乎法规明确规定的可股权投资于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公募基金的对个人股权投资者、政府机构股权创业者、合乎要求境内外股权创业者和发动资本金提供更多方和法规或银监会容许买回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公募基金的其它股权创业者。

本公募基金自2023年1月16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含)透过公募基金交易额发行政府机构申明发行,具体内容销售业务办理手续天数参看本发行报告书及公募基金管理工作人先期正式发布的有关报告书,各产品销售政府机构具体内容销售业务办理手续天数以其各别明确规定为依据。本公募基金的募资时限不少于3个月,自公募基金交易额已经开始发行之日排序。本子公司也可依照公募基金产品销售情形在募资期内适度缩短或缩短公募基金发行天数,并及时处理报告书。公募基金管理工作人可科学合理修正发行期并报告书。

本公募基金首度募资总体量下限为港币50亿(即证实的有效率配售数额,不含募资期本息),采行“世界末日比率证实”的形式对前述体量管制展开掌控。

华夏新材料龙头混合基金2023年1月16日公开发售,募集规模上限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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