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子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相关人员确保重要信息公布的文本真实世界、精确、完备,没有不实记述、不实申辩或重大申辩。
联合利华卫浴全部股份有限子公司(下列全称“联合利华卫浴”或“子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举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全会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全会表决透过了《有关〈联合利华卫浴全部股份有限子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提案)〉及其全文的提案》等有关提案,具体文本参见子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巨潮网编者按(http://www.cninfo.com.cn)等选定重要信息公布新闻媒体的有关报告书。
依照《上市子公司股权鞭策管理工作配套措施》(下列全称《管理工作配套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子公司自我管理市场监管手册第1号——业务办理手续》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文档和《联合利华卫浴全部股份有限子公司法》(下列全称《子公司法》)的有关明确规定,子公司对《联合利华卫浴全部股份有限子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提案)》(下列全称“此次鞭策方案”或《鞭策方案》)鞭策第一类的联系电话号码和职务在子公司外部展开了申报。子公司监事会紧密结合申报情形为此次鞭策方案中首度授与部分鞭策第一类展开了自查,有关申报情形及自查情形如下表所示:
一、申报情形表明
子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在巨潮网编者按(www.cninfo.com.cn)上公布了《联合利华卫浴全部股份有限子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鞭策第一类成员名单》,并于翌日在子公司外部OA宣传栏为此次鞭策方案鞭策第一类的联系电话号码和职位展开了申报,申报情形如下表所示:
(1)申报文本: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鞭策第一类联系电话号码及职位
(2)申报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5月29日
(3)申报形式:透过子公司 OA 办公设备系统申报
(4)意见反馈形式:可在申报期间以电话号码、邮件等形式向子公司监事会充分反映意见建议,监事会对有关意见建议展开历史记录
(5)申报结果:在申报期内,子公司部分雇员向监事会查问了鞭策第一类的确定准则、业务流程等情形,为此,子公司监事会依照《管理工作配套措施》《鞭策方案》等有关明确规定并就有关来函展开查证或回复,透过此次鞭策第一类成员名单申报,子公司监事会未发现有关鞭策第一类相关人员存在不合乎子公司鞭策方案明确规定条件的情形。
二、子公司监事会对拟鞭策第一类的自查形式
子公司监事会自查了此次拟鞭策第一类的成员名单、身份证件、拟鞭策第一类与子公司及下属子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鞭策第一类在子公司及下属子子公司担任的职位。
三、监事会自查意见建议
依照《管理工作配套措施》《子公司法》等有关明确规定,子公司监事会紧密结合子公司对拟鞭策第一类成员名单及职位的申报情形及监事会的自查结果,发表自查意见建议如下表所示:
1、列入《联合利华卫浴全部股份有限子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鞭策第一类成员名单》的相关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子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管理工作配套措施》《子公司法》等文档明确规定的鞭策第一类条件,合乎《鞭策方案》明确规定的鞭策第一类条件。
2、列入《联合利华卫浴全部股份有限子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鞭策第一类成员名单》的相关人员不存在《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八条明确规定的不得成为鞭策第一类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子公司法》明确规定的不得担任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工作相关人员情形的;
(5)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子公司股权鞭策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鞭策方案拟首度授与鞭策第一类的基本情形属实,不存在不实、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此次鞭策方案列入《联合利华卫浴全部股份有限子公司2023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鞭策第一类成员名单》的相关人员均为子公司实施《鞭策方案》时在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工作相关人员、核心管理工作相关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相关人员,不包括子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此次股权鞭策方案的鞭策第一类均合乎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档的明确规定,其作为子公司此次股权鞭策方案鞭策第一类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报告书。
联合利华卫浴全部股份有限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3日
